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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9关于立即开展脚手架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9 作者: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阅读量: 875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监理、施工等企业:

    根据省厅《关于深刻汲取广德市“7·23”脚手架坍塌事故教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建质函〔2021〕6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现阶段开展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及危大工程专项治理行动,决定立即开展脚手架安全专项检查。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

二、检查依据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3.《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质〔2018〕162号);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相关规范。

三、检查内容

1.检查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查、论证情况;

2.脚手架基础是否有变形、垮塌现象;

3.脚手架连墙件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是否有违章拆除现象;

4.脚手架上的荷载是否超标,是否有集中荷载现象;

5.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是否停止作业,是否釆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6.脚手板是否铺满、铺实、铺牢,安全网是否按规范张挂,作业人员是否系安全带绳;

7.脚手架搭拆、工艺是否正确,是否严格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8.脚手架搭拆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

9.建设单位是否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是否足额支付工程款等相关费用,是否将工程指定分包、转包、肢解发包,是否盲目压缩工期;

10.施工总承包单位从企业总部到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加大对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力度,是否将危大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是否足额配备关键岗位人员并在岗履职。是否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各方安全职责,是否对脚手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

12.监理单位是否严格审查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的合法合规性,是否组织参与脚手架搭拆的全过程管理与验收,是否督促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

12.各监督机构是否对脚手架的进行安全督查,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实施步骤

各企业、各项目即日起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并于8月10日前彻底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留存记录。

各级监督机构要同步开展全面督查,并于8月19日前将检查总结报送至市局质安处。

我局将结合现阶段开展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及危大工程专项治理行动,对各企业、各项目、各级监督机构同步开展督查,对于不按通知要求开展全面排查的企业、项目,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联系人:陈杨宝         联系电话:62692778

附件:《关于深刻汲取广德市“7·23”脚手架坍塌事故教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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